参展须知
参展须知
为加强对展厅及相关设施的管理与维护,营造一个良好的参展环境,我们制定了下列管理制度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,并请遵守我们的制度。
1 严禁在展厅内吸烟。
2 未经许可不得在展架、展具上使用钉子、图钉、胶水和双面胶等,也不能使用即时贴文字或用有色笔直接书写。如需粘贴宣传品,可使用透明胶带等不易损坏展具的物品。而确需使用不干胶、双面胶等不易清洁的物品时,须事先报展厅管理方批准,但撤展时必须清理干净。
3 未经我方同意,不能在展厅公共区域内悬挂或张贴任何宣传广告,也不能在展厅的任何一面进行挂、吊、贴等装饰。租用范围内的装饰高度分别为:1、2、3、4、6号馆不超过3米,5号馆不超过3.5米(中空部分除外),超过规定高度的,需事先向展厅管理方提出申请。
4 不能用刀在桌子上直接刻制东西,不得站在桌子或折椅上布展,不许自行装拆展架。
5 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引接电源、水源、电话等。
6 特殊展位木结构布展,必须经过防火处理。电源、电线布置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执行。
7 特殊展位不能在展厅内进行初级施工。展厅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,如:油漆、香蕉水、松香水、可燃性万能胶等;也不得使用电刨或高压气泵等超大功率的机器。如确需使用,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所用物品名称、施工时间、施工区域及拟采用的安全措施等,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。特殊展位需自备2个灭火器,如没有可到服务台办理租用手续,每只租金20元、押金30元。
8 严禁用自动扶梯搬运重量超过80公斤、体积超过2立方米的货物,更不允许用观光电梯搬运货物。
9 未经展厅管理方许可,不得擅自携带与我展厅相同或相似的展具、展架或桌椅进入展厅内。
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我们将分别作如下处理:
1 违反第1条规定者,每次分别罚款50元。
2 造成墙面及立柱面破损或墙、立柱及展板表面污损的,分别按100元/m2和50元/m2罚款。
3 损坏展架、展具及其他展厅设施等按原价赔偿。
4 随意张贴广告或随意进行挂、吊、贴等装饰,经劝告后不听者罚款1000元。
5 自行装拆展架罚款100元。
6 违反第5条规定且不听劝告者,罚款500元。
7 违反第6、7条规定者,罚款1000元,严重违反者将不准进场布展。
8 违反第8条者将视情况做罚款处理。
特别提示:
1 异型展位搭建商进展馆前,展厅管理方将收取500~1000元的保证金,以确保展厅设施的维护及所有参展物品按规定时间撤出展馆,经展厅管理方认可后到服务台办理退款手续。
2 布展期间用电1~6个展位其电费按100元/天收取,超过6个展位按6个展位的整倍数等比例收取,付清费用后由展厅电工接通电源。在布展及参展过程中如有困难,请与展厅服务部联系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!
- 特别主办单位:
- 青年时报 浙江都市网
- 主办单位:
-
中博集团
浙江世贸国际展览中心 - 承办单位:
- 杭州中博展览有限公司
- 协办单位:
-
杭州篱笆网 中国红娘
杭州网展



